公婆買房 兒媳沒份
案例:2011年10月17日,馬麗和王剛的婚姻走到了盡頭,但房子成了困擾他們的一大問題。兩人的住房是由王剛的父母全款購買。馬麗認為,婚后買的房子雖在丈夫名下,卻是結婚后買的,應該歸夫妻共同所有。而且,整個房子的設計、裝修都是馬麗花錢請的人,家具以及生活用品也是自己買的,馬麗覺得更應該分一半房產。王剛則認為,房子與馬麗沒關系,雙方為此鬧上法庭。法院的判決結果是:房產歸王剛所有,馬麗沒份!
法官說法:本案中,房子是王剛父母買的,登記在王剛名下。按照新法規,王剛父母買的房子只視為對王剛一人的贈與,房子全部歸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