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戶口本未婚不更改可以再婚嗎
夫妻雙方就離婚協議達成一致之后,向離婚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處會向其發放離婚證以及更改戶口本的,那么離異戶口本未婚不更改可以再婚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離異戶口本未婚不更改可以再婚嗎
離婚了戶口本不改是不可以再婚的,需要及時更改并重新辦理戶口本再進行再婚的辦理。
離婚后不可以把戶口本改成未婚,只有未結婚的,才是未婚狀態,離婚后戶口本上顯示的婚姻狀態是離異。《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二、離婚了戶口本上會寫離異嗎
離婚有兩種方式,分別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分別是民政部門和法院的職能,而戶籍管理是公安部門的職能,所以離婚無論是通過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的方式,都不會在戶口本上有所體現,而是需要達到了離婚的結果后,帶著證明夫妻雙方已經離婚的材料,去公安戶籍部門辦理婚姻狀態變更,離婚后戶口本上才會體現為離異狀態。
三、戶口本是未婚再婚時需要離婚證嗎
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后,辦理再婚登記的時候,不用攜帶離婚證。但是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出示其無配偶的證明材料。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